你不需要活在别人的認可裡,快快樂樂地為自己活,潇潇灑灑地“自戀”,哪怕别人把自己當成“精神病患者”,你也要做一個快樂的人。
如果你追求的快樂是處處參照他人的模式,那麼你的一生隻能悲哀地活在他人的陰影裡。事實上,人活在這個世上,并不一定要壓倒他人,也不是為了他人而活,而是自我價值的實現以及對自我的珍惜。
一個人是否實現自我,并不在于他比别人優秀多少,而在于他在精神上能否得到幸福的滿足。
在一本雜志上我看見過這樣一個故事:瑪利亞每天都在房前的空地上練習唱歌。一位鄰居聽了,冷笑着說:“你即使練破了嗓子,也不會有人為你喝彩,因為你的聲音實在太難聽了。”
可是,當瑪利亞聽了并沒有自卑或者生氣,她回答:“我知道,你所說的這番話,其他人也對我說過很多次,但我不在乎,我是為自己而活,不需要活在别人的認可裡。我隻知道我在唱歌的時候我很快樂,所以無論你們怎麼指責我的聲音難聽,都不會動搖我繼續唱下去的決心。”
可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女孩卻常常為了他人一句無意的嘲笑,或者因同事一次無心的抱怨而悶悶不樂,甚至開始徹底的懷疑自己、否定自己。
其實,這樣的心态是不對的。
雖然我們有必要聽取别人對自己的評價,但也不能過分在乎,否則,煩惱的是你自己,痛苦的也是你自己。
一個朋友發短信對我說:“以前我很辛苦,因為我太在乎别人對自己的看法了,所以,我很多時候都想做得面面俱到,結果把自己弄得很辛苦。現在,我開始跟着感覺走,也能比較清楚地表達我的看法。我隻是想活得輕松一些,不要那麼辛苦。”
的确,一生為别人而活着是很累的,也很愚蠢。
艾莉諾•羅斯福說過:“未經你的同意,沒有人能使你感覺卑微。”
古希臘諺語也說:“除了自己,沒有人能夠侮辱我們。”
我們每個人都不可能孤立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很多知識和信息都來自别人的教育和環境的影響,但你怎樣接受、理解是屬于你個人的事情,這一切都要你自己去看待、去選擇。
誰是最高仲裁者?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
歌德曾經說過:“每個人都應該堅持走為自己開辟的道路,不被流言吓倒,不被他人的觀點牽制。”讓人人都對自己滿意,這是不切實際的、應當及早放棄的期望。
如果你期望人人都對你感到滿意,你必然會要求自己面面俱到。可是不論你怎麼認真努力去适應他人,都無法做到完美無缺,讓人人都滿意。隻有懂得享受自己的生活,不受别人的消極影響,不管别人如何評價你,你的生活才會是幸福的。
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自己所感知的現實中,别人對你的看法也許有一定的原因和道理,但不可能完全反映出你的本來面目和完整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