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新資助政策精神,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根據《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資助标準與評審條件
第二條 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國家助學金共分兩個等級,結合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情況進行發放,一等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每生每年2000 元。
第三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評審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六)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三章 預算下達與名額分配
第四條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将國家助學金預算下達到學校,學校在開學初将具體名額下發到各學院。
第四章 申請與評審
第五條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評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六條 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助學金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相關規定提交申請,并遞交《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第七條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進行申請和評審。評審步驟為:學生本人申請,班級和輔導員推薦,學院國家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學院公示,學校評審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全校範圍内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向教育部上報。
第八條 在同一學年内,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五章 助學金的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九條 國家助學金按月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第十條 各學院應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确保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十一條 學院相關領導和年級輔導員負責對全院把關,對評審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學校評審委員會負責全校把關,進行最終審定。如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者追究輔導員責任,取消學生本人評選資格,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國家助學金一個名額資助一名學生,不得分給多名學生,如果出現違規操作将參照第十一條執行。
第十三條 如果學生因休學、退學等學籍變動無法繼續在校學習,各院應立即上報學生工作部(處),如果出現因學生學籍變動不在本校學習而延續發放助學金的現象,由學生原所在學院負責追回。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9年7月22日起施行。原《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國家助學金評審辦法》同時廢止。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資助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