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号)、《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教财〔2018〕12号)文件,為規範我校學生勤工助學工作,促進勤工助學活動健康、有序開展,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發揮勤工助學育人功能,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勤工助學活動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餘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是實現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
第三條 勤工助學活動應堅持“立足校園、服務社會”的宗旨,按照學有餘力、自願申請、信息公開、扶困優先、競争上崗、遵紀守法的原則,由學校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正常學習的前提下有組織地開展。
第四條 勤工助學活動由學校統一組織和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學生打工。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是指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勤工助學工作,負責協調學校的宣傳、學工、研工、财務、人事、教務、科研、後勤、團委等部門配合學生資助中心開展相關工作,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勤工助學崗位設置與認定。
第七條 資助中心具體負責勤工助學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學生勤工助學崗位,指導和監督學生的勤工助學活動,為學生和用人單位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八條 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勤工助學基金,專門用于發放勤工助學工資及各類困難補助。資助中心負責管理和使用學校勤工助學基金,制定勤工助學崗位薪酬标準,并負責酬金的管理和發放。
第九條 校内用人單位錄用勤工助學固定崗位人選确定後,學生與用人單位、資助中心簽訂《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學生勤工助學工作協議書》,協議簽訂後開始上崗工作。
第十條 資助中心配合各用人單位開展必要的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在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工作期間對學生進行敬業精神、勞動安全、工作紀律等教育,做好對在崗學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維護勤工助學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資助中心對學生實行定向考核和不定向考核。定向考核由資助中心與用人單位共同負責,考核每月進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時間、完成情況等方面,要求各用人單位有詳實的考勤記錄。不定向考核是指設立檢查組,對上崗學生和相關單位進行不定期的臨時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監督整改。
第十二條 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産作業以及超過學生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學生身心健康的勞動。
第十三條 每學期考試前一周開始原則上不再安排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以确保學生有充裕的時間複習備考。
第四章 崗位設置與安排
第十四條 設崗原則:
(一)學校積極開發校内資源,保證學生參與勤工助學的需求。校内勤工助學崗位設置以校内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學校公共服務等為主。按照每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月平均上崗工時原則上不低于20小時為标準,測算出學年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學總工時數(20工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總數),統籌安排、設置校内勤工助學崗位。
(二)勤工助學崗位既要滿足學生需求,又要保證學生不因參加勤工助學而影響學習。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寒暑假勤工助學時間可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适當延長。
第十五條 崗位類型:
勤工助學崗位分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
(一)固定崗位是指持續一個學期以上的長期性崗位和寒暑假期間的連續性崗位;
(二)臨時崗位是指不具有長期性,通過一次或幾次勤工助學活動即完成任務的工作崗位。
第十六條 勤工助學固定崗位遵循優先安排注冊經濟困難學生的原則,臨時崗位面向所有學生。對少數民族學生從事勤工助學活動,應尊重其風俗習慣。
第五章 酬金标準
第十七條 校内固定崗位、臨時崗位工作按小時計酬,執行每小時20元的工資标準,并以勞動種類、勞動強度、工作時間、工作态度及完成質量等因素作為評判标準進行上下浮動。
第十八條 校内勤工助學崗位酬金按月發放,用人單位每月按時填寫《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勤工助學固定崗考勤表》(固定崗)或《勤工助學派出單》(臨時崗),報送上一個月工時,經主管處級領導簽字後報資助中心,酬金直接打入學生銀行賬戶。
第六章 權利與職責
第二十條 學生有權參加資助中心組織的各種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的有關情況和工作性質,有權拒絕參加可能會産生不良影響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二條 參加固定崗學生應參加學校和設崗單位組織的相關培訓,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資助中心和用人單位管理,遵守工作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七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 學校每學年進行“勤工助學工作先進個人”評比,對勤工助學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 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學生要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對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者,設崗單位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酌情扣發其崗位酬金;出現嚴重失職或批評教育無效等情況,将取消其工作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報送資助中心備案,不再聘用。
第二十五條 參加固定崗學生應按時出勤,因故無法按時到崗的應提前向用人單位請假。不得曠工,連續三次無故曠工者,按自動退崗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未經資助中心與相關用人單位批準,私自調換崗位者,取消其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資格。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9年7月22日起施行。原《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校學發〔2015〕60号)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資助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