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全面推進精準資助,切實保證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實處,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我校注冊的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第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隐私相結合;尊重學生個人意願,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認定結果作為學生申請及學院(研究院)推薦獲得各類資助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監督;資助中心負責組織和管理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第五條 學院(研究院)成立以分管學生資助工作的領導為組長,班主任、輔導員代表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認定工作組,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
第六條 年級(專業或班級)成立認定評議小組,成員應包括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等,開展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應具廣泛性、代表性,人數一般不低于總人數的10%,評定對象不應作為評議小組成員。
第三章 認定等級與标準
第七條 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特殊群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突發狀況、學生消費等因素以及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将經濟困難程度分為特别困難、比較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等級。
(一)特别困難學生:
1、無任何經濟來源的烈士子女或孤殘生;
2、處于貧困地區的單親家庭且家中有多子女上學;
3、父母身體殘疾(有市、縣民政部門發放的殘疾證)或父母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經濟來源;或學生本人身體殘疾;
4、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5、有其他與以上困難程度類似的情況。
(二)比較困難學生:
1、來自老、少、邊、窮地區的農村家庭;
2、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或突發性事件,造成人身或财産的較大損失;
3、農村家庭,無60歲以下勞動力,家庭收入較低;
4、父母一方或雙方失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5、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巨額醫藥費用;
6、單親,家庭收入較低;
7、有其他與以上困難程度類似的情況。
(三)一般困難學生:
1、因收入較低、贍養老人及舉債上學而導緻生活困難;
2、家庭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城鎮學生;
3、有其他與以上困難程度類似的情況。
認定标準具體見《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測評指标體系及量化标準》。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則上不得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一)生活不節儉,有高檔消費行為;
(二)提供虛假信息,不如實申報家庭實際情況;
(三)其他不符合認定條件的。
第九條 因家庭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員患重病等突發情況造成經濟困難的非注冊經濟困難學生,可随時向資助中心申請認定經濟困難學生,已注冊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調整等級
第四章 認定程序
第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學期依據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态調整。資助中心、學院(研究院)認定工作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認定工作。認定程序包括通知發布、個人申請、學院(研究院)考查、學校認定、結果公示和建檔備案等六個環節。
(一)通知發布
每學年開學初,資助中心組織認定工作,通過線上、線下等創新宣傳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地宣傳資助政策,積極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情況,主動利用國家資助完成學業。
(二)個人申請
學生如實填報綜合反映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的《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在承諾内容手工填寫“本人承諾以上所填寫資料真實,如有虛假,願承擔相應責任。”并簽字。
(三)學院(研究院)考查
各學院(研究院)可采取家訪、個别訪談、大數據分析、信函索證、量化評估、民主評議等方式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準度,對學生提交的《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所列内容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後,由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并簽署審議意見。學院(研究院)以适當方式、在适當範圍内公示。如師生有異議,學院(研究院)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學院審核通過無誤後,提交至資助中心進行審批認定。
(四)學校認定
資助中心對已注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依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标準,綜合考慮學生日常消費情況以及家庭當前經濟情況,進行複審和動态調整。
資助中心對新生和未獲家庭經濟困難資格的在校生進行困難等級認定。認定結果反饋至學院(研究院),學院(研究院)可對認定結果提出意見。
(五)結果公示
資助中心将認定結果以适當方式、在适當範圍内公示。公示時确保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安全。如有異議,可向學校資助中心提出書面材料,學校資助中心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
(六)建檔備案
經公示無異議後,資助中心對所有審核通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注冊登記,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并按要求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資助中心将不定期随機選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發現問題一經查實取消其資助資格,并追回資助資金。
第十二條 加強學生資助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學生資助信息安全。
第十三條 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9年7月22日起施行。原《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認定管理辦法》和《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認定管理辦法》(校學發〔2015〕60号)同時廢止。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資助中心負責解釋。